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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退股,合夥人拆夥

https://www.chaohsin.com/lists_01.php?id=1545

俗稱的公司拆夥,如公司仍欲營業,則應以「出資額轉讓」之方式為之,由其他股東買下退出股東之出資額後繼續經營。


如公司欲結束營業,則得以「公司解散」之方式為之,就公司資產進行分配。以上均屬應進行公司變更登記之事項,取得股東同意書面後,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進行登記,涉及清算程序者,須於清算完結後向法院聲報。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1020748




白紙黑字記錄

雖然之前提到,生意夥伴之間主要講求信任,但是打算合夥經營的你也要有白紙黑字寫好的規則和制度,以免將來發生不必要的爭執。

最好就有一個制度給予每個持股者或合夥人跟隨,
而且每個合夥人需要提供的職責和義務都最好在合約上清楚列明,

特別是合夥利潤分配,避免以後會因為盈利和每個合夥人的收益不相符或會出現不公平的情況。

例如:付出多的人發覺他們的收入和他們的貢獻不成正比,更有可能與身邊的合夥人發起更大的衝突。

合夥人拆夥如何處理

雖然創業者都希望能與同一個合夥人打天下,但是不要忘記大家都有不同的要求和想法,十分容易起爭執和衝突。

所以在創業的開頭,也必需在合夥經營合約寫明合夥人的責任、權利和退出條款。

例如:將會有多少部分的股權可以攤分、合夥人的退出得到是金錢補償還是貨物上的補償都要清楚列明。「先小人後君子」就是能與合夥人和平相處的要訣!

要是真的起了衝突的時候,記住「長痛不如短痛」。

不要猶豫太久應否結束一段合作關係。

因為拖得越久對你自己、合作夥伴和公司都百害而無一利。

相反,做生意要現實一點,不要抱有不切實際的期望,

當你感覺到自己與另一個合夥人的生意願景

開始偏離的時候就要盡快下決定是去是留。


http://smart.businessweekly.com.tw/Reading/WebArticle.aspx?id=37681

根據《Smart智富》月刊跟104創業網合作調查的結果顯示,在901位有意願創業的樣本中,56.8%的人會採取合夥創業模式。而實際合夥創業者也有高達54.2%已經拆夥或瀕臨拆夥。廖昭昌擔任創業顧問十多年,見過數百個中小企業合夥創業的例子,「成功的案例不到3個。」他比比手指頭說,顯示合夥創業的路有多艱難。
以下這5個金錢地雷是最常引發合夥關係破裂的原因。幸運的是,這5個地雷只要方法對,是可以事先防範,有效降低合夥的緊張關係。

避開5地雷 延長合作甜蜜期

沒有按時給合夥人帳冊


●衍生問題: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固定寄出帳務的頻率時間,等到有其他合夥人主動提出看帳時,記帳的人通常會產生「為什麼突然要看帳?你是不是認為我有問題?」的疑問,導致信任危機。

●掃雷方法:

1.事先約定帳務公布的時間與頻率。

公布帳務的原則是定頻定時,不用在乎報表的漂亮與否。建議可以在每個月5日之前,用E-mail寄給所有合夥人,簡單方便即可。

2.即使帳務沒有太大變動也要公布。很多人一開始會按時公布帳務,後來發現每個月的帳務沒有太大變化時就疏於更新,最後變成不定時公布。

為了降低成本,大家不領薪水

●衍生問題:每個人投入時間不同,有人一天工作12小時,有人一天工作8小時,久而久之產生分配不均的爭議。

●掃雷方法:

1.一定要領薪水。按照專業的不同,給市場行情薪資。如此也能評估公司真實的營運成本。

2.如果考量到資金不夠問題,可以一起打折領薪。以市場行情共同打7折或5折,共度創業難關。

3.若真的無法領薪水,至少帳務上要記載清楚。大家可以協議先「掛帳」,形同公司暫時跟大家借錢,等到公司賺錢之後,再還大家薪水。

合夥人找自己的親友、甚至另一半記帳
●衍生問題:小公司一開始為了省成本,某些支出並不會拿憑證。萬一公司經營一陣子還是不賺錢,這些沒有憑證的支出很容易讓其他合夥人認為帳目有問題,加上記帳的人又非公正第三人,更容易讓人懷疑動手腳。

●掃雷方法:

1.找公正第三人來記帳。
2.事先約定收入與支出的認定標準。是不是一定都要拿發票才能報帳?主要經營者的特支費有多少?當支出大過多少金額的時候是否要事先告知所有合夥人?合夥人事先要討論有共識。

執行股東(實際經營者)並非最大股東
●衍生問題:等到公司賺錢時,才發現擁有核心技術與產品的人卻分不到公司最大的利潤,萌生另起爐灶的想法。

●掃雷方法:

1.資金不夠卻擁有核心技術的人可以用技術股方式入股。資金股東要認知,綁住核心技術的人才是事業成功的關鍵,為了鼓勵他們持續投入,可以事先約定給技術股的方式。

2.事先約定,當公司賺錢時,可以提撥部分利潤作為主要執行者的股份,讓真正經營事業的人,可以隨著公司成長持股比例增加。

創業家何飛鵬曾經提過,創業是條漫長不歸路,而合夥創業更是條難度最高的路。

除了有共同理想的精神目標外,錢的事情也要事先談清楚,才能讓創業的革命同志始終如一攜手打拚。

股權平分,沒有最大的股東


●衍生問題:遇到經營問題而僵持不下時,沒有可以拍板做最後決定的人。該如何做?

●掃雷方法:合夥其中一人為最大股東。最好的狀況是由投入時間最多、對事業最有熱情的人擔任最大股東。

廖昭昌觀察成功的合夥案例發現,它們的共同點就是事先簽訂一份合夥協議書。很多人即使知道合夥協議書的重要,卻因為不知如何開口談錢,或者該注意什麼事情,最後卻不了了之。

李永然律師認為,如果不好意思開口,可以找公正第三人來協助,有經驗的人不僅可以當見證人,同時還能提醒當事人該注意的事項。

若要找專業律師來擬定,收費大約2萬元左右。

合夥協議書主要是規範合夥人的權利義務。李永然律師建議至少要包括以下幾個面向:

1.合夥人的出資義務以及對應的權利關係。

每人各出資多少?是資金出資還是技術出資?

2.合夥人要不要拿薪水?公司賠錢的時候怎麼拿,賺錢的時候又如何拿?

3.公司利潤的使用分配?分紅比例是多少?

4.未來公司增資方式。

5.拆夥條件。如果要退股,多久以前要提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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